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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修正《再生能源條例》改建或新建築應設太陽光電 為更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,達成淨零排放目標,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8日通過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函請立法院審議,增訂規範新建、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,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。立法院院會於29日三讀通過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,修正離岸風電定義,擴大可設置範圍,並加速地熱發展相關程序;此外,修法也要求未來新建、增建或改建一定規模建物,必須裝設一定比例屋頂光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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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能源不再主導碳權市場!森林碳匯、藍碳成未來主流,「自然為本解決方案」是什麼? 隨著國際自願性碳權市場逐漸展露頭角,買家偏好的碳權來源也開始產生差異化。根據碳驗證標準(VCS)、黃金標準(GS)、美國碳註冊登記(ACR)及氣候行動儲備方案(CAR)等廣泛使用的碳驗證標準,已退役的碳權主要來自以下八種來源:能源效率提升、燃料轉換、工業氣體減排、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、再生能源、廢棄物處理、家戶設備及煤層氣等。其中,再生能源及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是最主要的兩大來源,分別佔了30%至40%。因此,接下來我們將針對這兩個項目的發展進行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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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色通膨浪潮來襲 不可輕忽 2022年6月歐洲議會通過《氣候草案》,歐盟將在2027年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,未來出口到歐盟的各國企業將受到衝擊。除歐盟,美國參議院2022年6月也提出《清潔競爭法案》,擬定美國境內產品的碳定價機制,自2024年起課徵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碳費55美元,且隔年起依通貨膨脹率上調5%,並針對進口品的美版CBAM也將在2026年開始實施,其對各國企業的衝擊更亦不容小覷,而日本、英國及加拿大也在研議其各自的碳關稅。另台灣也規劃在2024年開始課徵碳費,預計首波課徵對象為高耗能及高碳排的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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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碳交易「漂綠」 環保署2招把關 氣候變遷法上路,除將推動收取碳費,也鼓勵事業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,取得後可移轉、交易或拍賣給有需求者,以提高減量成本有效性。但外界質疑碳交易恐有「漂綠」疑慮,環保署昨說,會有兩策略把關,其中對於碳權的審核要符合「三+五」原則,環保署也呼籲事業應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,碳權抵減為最後手段且需慎選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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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TCFD調查:台企設淨零目標低於1成 企業承諾淨零財務行動極慢。台大風險中心23日公布《2023台灣企業TCFD調查報告》,發現設定淨零目標的企業不及一成;能依循國際TCFD框架,即揭露氣候相關財務風險者亦不到2成;8成企業缺乏專業評估人力。TCFD(Task Force on Climate-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)是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(COP26)制定的全球永續指標之一,截至今年5月11日,全球與台灣參與TCFD倡議的組織或企業分別超過4,400多家與130多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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