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棄物視為資源、鼓勵源頭減量 環保署擬推「資源循環促進法」
2023-04-12

為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,環保署擬推動「資源循環促進法」(循環法),合併現行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內容,於10日召開立法方向研商會, 希望翻轉廢棄物定義,擴大廢棄物資源化,並獎助業者循環利用及技術研發、鼓勵綠色設計源頭減量。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,循環法規劃以廢棄物清理法為基礎,並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的源頭減量概念,希望翻轉廢棄物定義,將廢棄物都先視為資源並鼓勵再利用,進而減少廢棄物產生、提升資源循環。

 

詳細新聞內容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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